欢迎访问bet365账号被限制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服务 > 重点服务 > 最多跑一次

JS0041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

更新时间:2018-06-0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一、政策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278号)

二、受理条件

户口在本省婚嫁到本省的18-49岁女性,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妇女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村级填报表

四、办理程序

1、居民到社区(村)网格员处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村级填报表》,网格员在核实对象婚育情况后,在填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社区(村)计生专用章;

2、居民带齐申请材料到街道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进行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街道在5个工作日内核定社区(村)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婚育证明;

4、省内空挂户和长期、多次、多地的跨省流动人口,难以取得婚育情况证明的,或者外省户籍地逾期未回复的,可由申请人出具《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承诺书》,街道发证机关予以办理

如不需要本街道以外的乡镇、街道协查,当天办理生育服务证;如需要协查,五日内办结。

五、专线内操作流程

“湖南省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六、办结时限

7天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查询

街道政务中心大厅、社区(网格)

九、附属表单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表

、附属台账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村级填报表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贴相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户籍地(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配偶姓名


出生年月


户籍地

(单位)


孩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计生政策执行情况

(奖励或处罚)














节育措施


落实时间

年    月    日

外出地址

省(区     市(区)县        (市区)      乡镇(街)      

村(居或单位)

联系电话


邮编


村(居)委会意见

 

 

负责人:(公章)

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

 

 

经办人:(公章)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号码


合同号


有效期

        

发证日期

年   月   

注:外出地址在办证时不明确的,流出对象应在到达现居住地后半个月内及时告知乡镇(街道)卫计办。此表一式两份,村、镇(街)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