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bet365账号被限制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服务 > 重点服务 > 最多跑一次

CL0032(大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申请

更新时间:2018-06-0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一、政策依据

《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令第161号)

《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省政府令第233号)

《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湘残联字〔2012〕57号)

二、受理条件

1、入学前具有本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

2、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指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父母有一方为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

下列情况可以申报资助,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父母一方为残疾人,离异后子女跟随非残疾一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均去世,现监护人为残疾人的

3、在高中、大学就学阶段,残疾父母因故去世的

4、养父母或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为残疾人的

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申请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已经毕业离校或者辍学的),可以在第二、第三学年进行申请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父母残疾一方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残疾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残疾一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低保证复印件

7、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开具的年度在读证明

四、办理程序

1、申报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助申请;

2、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受理人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

3、街道对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区级残联进行集中审批,审批后,区级残联公示拟资助对象,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对象由区级残联录入《湖南省残联学生资助和服务系统》,同时将《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等相关资料上报市州残联;

4、市州残联对申请对象集中作出资助决定和网上审批;将本级资助资金方案报市州财政局审核,省残联提交省财政厅审核安排资金。

五、专线内操作流程

“湖南省残联学生资助和服务系统”(区级)

、办结时限

无限定

收费标准

免费

、咨询查询

区残联、街道政务中心大厅

附属表格

1、《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

、附属台账

1、《资助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花名册》


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

        资助申请审批表

类型

□贫困残疾人大学生      □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

残疾信息

□学生

□父亲

□母亲

残疾人

姓名


残疾类别


残疾证号


户口所在市州


户口所在县市区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户口类别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电话:

QQ号:

录取院校


专业


在读学历

□大专

□本科

□硕士

□博士

学校地址


入学时间


县级残联审批

Ⅰ信息审核认定:□属实   □退回

Ⅱ审批决定:    □资助

□不予资助。理由:

 

市级残联审批

 

□资助

□不予资助。 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