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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峰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10-09 来源: 作者: 字体[ ]

株石政办发〔201739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峰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石峰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20

石峰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根据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株人社字〔2017〕8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17101日至20171231日止。

二、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和在统筹地区的其他常住人口。

三、缴费标准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80/人。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残疾等级为1-2级人员的个人缴纳资金,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由民政部门确定。

四、缴费目标

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各街道参保缴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各街道必须确保2018年石峰区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并在20171231日前完成下一年度参保缴费任务。

五、缴费方法

各街道须召开参保缴费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参保缴费工作,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医保中心)负责具体的业务指导。农村人口由街道和村干部上门收缴保费,以定时间、定数额的方式收取,将筹集的城乡居民个人缴纳资金由街道集中汇入株洲市石峰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收入户(户名:株洲市石峰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收入户;账号:18114901040009088;开户行:农行株洲石峰支行)。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残疾等级为1-2级人员的个人缴纳资金由区民政局直接汇入株洲市石峰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收入户(同上)。已参保及在户籍地社区新参保的城镇居民,带居民医保参保手册直接到华融湘江银行缴费。

六、缴费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91930

各街道组织社区(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楼栋长)及党员、群众代表等人员召开参保缴费动员大会,宣传解释政策,进行业务培训,部署缴费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缴费动员会议信息以及街道、社区(村)、组(楼栋)筹资工作人员联系名单于1015日前报送区医保中心(邮箱:364787824@qq.com)。

(二)参保缴费阶段(20171011115

各街道负责以社区(村)、组(楼栋)为单位制作好《石峰区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登记表》,每个组(楼栋)后附空表作新增成员、家庭用,同时组织以社区(村委会)干部为主,驻村干部负责,以家庭为单位收缴个人参保费用。个人缴款的,参保票据上应写清楚参保缴款人的姓名、缴费金额;村级统一代缴款的,应出具参保人员明细单并签字盖章。收缴期间实行周报制,每周五下午3:00前向区医保中心办公室报告参保费用收缴进度,并在1231日前将参保金额及时上缴到株洲市石峰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收入户,由区医保中心按规定开具财政统一的城乡居民参保票据。

(三)信息录入阶段(201711161215

各街道负责参保居民信息录入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到各社区(村委会)复核。在确认内容准确无误后,于1231日前将信息录入完毕,保证2018年度补偿兑付正常进行。

(四)查漏补缺及信息核对阶段(201712161231

    各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要上门入户,深入细致做好未参保居民的参保工作,特别要针对在外务工、探亲等未能及时参保人员的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参保人员缴款后应及时录入核对,并将核对后的参保信息和录入信息系统的人数连同参保人员花名册等相关资料盖章后交区医保中心,区医保中心核对后将关闭各街道信息系统录入权限。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各街道要充分认识推进医保工作的重要性,把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落实。要层层建立“包干责任制”, 继续采取班子成员包片、干部包社区(村)、社区(村)干部包楼栋(组)、党员楼栋长(组长)包户的办法,层层落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任务,并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宣传发动,并将2018年度本辖区参保居民补助情况公示到社区(村)。各社区(村)、组(楼栋)要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张贴公告、设立宣传橱窗、分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采取政策宣传和群众身边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补偿的真实事例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和日常工作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居民自愿参保。

(三)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经费的预算、拨付、管理工作,按照实际参保人数及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足额划拨到株洲市石峰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收入户,并协助做好参保居民的基金收缴工作。区监察局要对参保缴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区审计局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审计工作。区民政局要落实好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残疾等级为1-2级人员的个人缴纳资金,并向区医保中心及街道提供人员名单。区医保中心要加强对各街道参保缴费、信息管理、验证发证工作的业务指导。

 

附件:石峰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石峰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工作任务分解表

 

 

 

参保缴费任务数(人)

 

田心街道

2152


响石岭街道

1080


清水塘街道

5326


铜塘湾街道

9410


井龙街道

10139


合计

2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