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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残联实施2018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3-30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街道残联:

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在残疾人脱贫攻坚战中实施“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的通知》(湘残联字〔201716)、市残联《关于株洲市实施2018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项目方案的通知》(株残教就字〔20185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实施2018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根据关于株洲市实施2018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项目方案的通知》(株残教就字〔20185号)的文件任务分配表,我区任务目标为30人,并纳入株洲市“民生100”工程。

二、帮扶对象

(一)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对象。具有本区农业户籍、年龄在16-65岁间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下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本人、贫困(指纳入建档立卡或低保)的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培训,其中,贫困残疾人家庭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60%

(二)残疾人阳光增收户。指农村残疾人参加实用技术培训、接受残联提供的技术指导、生产发展扶持等服务,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年度脱贫标准的残疾人家庭。

(三)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指农村残疾人参加实用技术培训、接受残联提供的技术指导、生产发展扶持等服务,参与“种养加”及设施农业项目,实现就业增收,家庭人均年收入在8000元以上的残疾人家庭。

(四)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指带动和帮助1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实现阳光增收脱贫或3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实现阳光致富的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

三、帮扶措施

1、实用技术培训:开展适合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培训,确保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掌握1-2门增收技术。

2、生产资料扶持:立足实际,综合考量培训项目、内容及残疾人家庭情况,量体裁衣、一户一策为参训残疾人家庭提供种苗、化肥、饲料、设施设备等扶持。

3、生产服务指导:组织农业专家、农技人员、经验丰富的种养殖大户为参训残疾人家庭提供生产服务指导和生产技术支持。

四、成效评估和典型评选

组织开展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实施成效评估和阳光增收户、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等典型评选。获选的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优先纳入城乡残疾人创业扶持计划。

五、具体实施

1、承办机构:株洲市黄程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2、承办方式:

①由承办机构具体实施“农村残疾人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

②由承办机构组织农业专家为帮扶对象提供生产服务指导和生产技术支持。

③由承办机构根据残疾人家庭情况,一户一策为残疾人家庭提供种苗、化肥、饲料、设施设备等扶持。

3、帮扶任务:30人。

4、实施时间:2018年4月1日—2018年10月15日

5、帮扶资金:每人提供2000元的生产资料扶持,生产扶持资金采取实物发放,不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由帮扶承办机构发放到残疾人家庭,区残联全程监管实施。

 

 

石峰区残联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