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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区食药监分局发布“三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更新时间:2018-05-24 来源:区食药监分局 作者:区食药监分局 字体[ ]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会考(以下简称“三考”)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三考”期间考生饮食安全,区食药监分局今天发布“三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1、“三考”考点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清洗、烹饪、备餐、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和食物留样关,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供应大桶水的学校,要按规定索证索票和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严把饮水质量关。

2、考生尽量在学校食堂用餐,外出就餐应到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齐全的餐饮店就餐,餐后索要发票或收据,不要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谨慎选择网络订餐外卖食品。

3、考生购买食品应到具备相应资质、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和超市,选择标识清楚、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

4、当前温度较高,微生物易于繁殖,家庭制作食物的,制作前应确认食材新鲜,无变质,洗净,烹制时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送餐家长要注意制作好的食物到食用时间间隔不能超过2小时。

5、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饭前洗手,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油腻和生、冷食品,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切忌暴饮暴食。

6、截至目前,我国从未批准过任何“补脑”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市面上声称“补脑”功能的保健食品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食用非依法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家长和考生不可迷信所谓“补脑”产品。

区食药监分局提醒,“三考”期间,广大考生及家长凡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如就餐出现不适,应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