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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8-03-20 来源: 作者:蒋慧明 字体[ ]

 

 

 

 

 

 

 

株石安监〔20181

 

 

株洲市石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工作方

 

街道安监站、有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85号)和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株洲市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春雷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株安发20181要求,结合我区工贸行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突破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委重点,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采取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坚定不移地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确保全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领域

在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冶金行业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生产工艺环节方面的内容

1.煤气区域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以上平台、煤气柜活塞上部、烧结点火器及热风炉、加热炉、管式炉、燃气锅炉等燃烧器旁等易产生煤气泄漏的区域,以及焦炉地下室、加压站房、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要按规定安装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2)检维修作业。一是制定严谨的施工或检维修方案;二是明确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三是对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实施有效的煤气隔断措施,在安全措施确认后方可实施作业。

3)煤气区域作业基本要求。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携带便携式报警仪,使用防爆工(器)具,禁止用铁质器具敲打管线、法兰等。带煤气作业时,如抽堵盲板、开闭眼睛阀、更换探料尺、盘根、煤气管道扳眼接管、煤气设施内检修、内外动火等,要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空气呼吸器,并在煤气防护站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2.有限空间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明确作业现场的负责人、监护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存在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的;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抑爆、阻爆(隔爆)、泄爆等措施,并在其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各街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冶金等工贸企业存在由其他有关部门管辖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良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82月开始至20184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21210日)

相关工贸行业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开展专项行动的相关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各街道安监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专门人员并聘请专家,对辖区内相关重点工贸行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利用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随机抽查。

2.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210—420日)

各单位要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考核阶段(2018420—4月底)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行动的回头看,做好整改闭环工作,并全面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提炼好经验和好方法,确保取得实效,有关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请于2018420日前上报区安监局工贸股

 

联系人:蒋慧明,电话:0731-22233142

 

 

 

                     株洲市石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21

 

 

 

 

 

 

 

 

 

 

株洲市石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