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活动专栏

株洲市石峰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更新时间:2018-05-12 来源:办公室 作者:石峰区关工委

区委组织部:加强各级关工委的组织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组织动员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区委宣传部: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导,指导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典型推荐工作,营造关心青少年成长的浓厚氛围。

区委政法委: 指导基层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广泛发动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研究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措施,及时提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意见。检查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执行。

区直机关工委指导、协调区直机关建立健全关工委(关协)组织。指导、督促各区直机关关工委(关协)组织发挥好老同志的优势,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的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介区直机关关工委(关协)组织的先进典型。

区教育局:注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组织、指导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配合、指导抓好校外辅导员队伍的培训。帮助和扶持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下岗职工家庭失学、辍学的青少年、儿童完成学业。调查研究,根据中小学生思想现状,为区关工委领导制定和实施青少年教育方案提供情况,当好参谋。

区民政局: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生活困难的青少年及家庭进行帮助和慰问。

区老龄办:动员更多的老同志,特别是从各级工作岗位上新退下来的老同志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中来。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参加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区司法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普法教育,使青少年儿童从小学法、懂法、守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利益。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相关活动,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帮教工作的合力。

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网吧及电子游艺场所的监管力度,净化青少年儿童成长的文化生活环境。支持义务“网吧监督员”开展工作。积极与工商、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形成对文化市场监管的强大合力,努力营造关心下一代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创新对文化市场监管的方法,确保监管工作成效。

团区委: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作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年学科技、奔小康,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配合,指导各级关工委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教育活动,发挥好“五老”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作用。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帮困、助学、敬老等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开展“老少共建”活动。

区妇联:做好社区、农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好家长学校。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配合执法部门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儿童、单亲家庭困难子女和留守儿童提供帮助。

工商联指导、协调各个私协会成立关工委(关协)组织。动员工商界人士奉献爱心,为特困工商户子女开展帮困和爱心助学活动。

区财政局:及时下拨关工委工作和活动经费。指导关工委办公室管好帐,理好财。提请区政府支持解决区关工委开展重大活动所需的经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好退休干部的有关待遇,为他们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创造条件。做好青年干部和青年科技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及时发现和推介青少年学用科技的先进典型。抓好待业青年的择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做好下岗、回流青工培训和再就业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城镇居民尤其是在校幼儿、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工作。

区委老干部局:广泛发动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负责组织、指导抓好各级关工委的组织建设、办公室建设。切实担负起关工委组织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区关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

区总工会:动员各级工会支持和参加关工委活动。发动组织“老劳模”、“老工人”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引导青年职工学习政治、文化和科学技术。开展对特困职工子女的助学帮困工作。

街道关工委:组织“五老”人员投身于关心下一代工作之中,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好平台,营造好氛围;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实施“关爱工程”,开展帮扶救助工作;积极组织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努力营造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和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优化、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村(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