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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入学

地域

所属机构: 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事项类别: 重点办事服务

所在地址: 响石广场西南角选矿生活区内石峰区教育局办公室楼105室

办理期限: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0731-22529883

0731-22529873

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30(夏季)13:00-17:00(冬季)

1、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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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小学新生入学条件: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新生出生证日期为准)。

2、所需申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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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新生入学必备资料:户口本、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和监护人务工证明、居住证明。(①务工证明:提供监护人在本区务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个体经营者可用本区工商税务证代替;②居住证明: 监护人在本区的居住证须在8月1日前在派出所办理好,或8月1日前办好监护人在本区的房产证。) 2. 新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初中:学生带户口本、小学毕业证和毕业学校代码及全国学籍号,监护人持务工证明、居住证明,由区教育局统一派位。 3.学生转学:开学前,学生带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原校学籍证明)、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向转入学校写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若同意接收,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由转入学校盖章,由转入学校网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3、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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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写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4份,并报教育局审批; 2、转入学校开出接受证; 3、凭接受证和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 4、转学学生凭原学校开出的转学证、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家长单位证明、实际常住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到相应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5、乡镇内转学报乡镇中心学校批准,跨乡镇、区转学和区直小学学生转学均需报区教育局批准。

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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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5、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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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株洲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6、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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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教育局

1、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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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正常工作调动的;2、部队转业军人;3、家庭住址跨省、市、县、乡(镇)(凭户口簿和房产证)迁移。

2、所需申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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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转学申请; 3份 转入学校接受证 1份 转出学校转学证 1份 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1份 家长单位证明 1份 户口簿或房产证 1份

3、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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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写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4份,并报教育局审批; 2、转入学校开出接受证; 3、凭接受证和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 4、转学学生凭原学校开出的转学证、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家长单位证明、实际常住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到相应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5、乡镇内转学报乡镇中心学校批准,跨乡镇、区转学和区直小学学生转学均需报区教育局批准。

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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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5、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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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6、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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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